回复 十千 : 一个酷爱格斗游戏的宅男穿了,满怀希望,来到了兽族统治的世界。武力至上,有木有?美女很杀,有木有?哥咋就这么悲催呢,这不是逼俺这文明人发飙咩!!!邹神棍开始了他在阿蒙德兽神大陆的肆无忌惮的摧残之旅。规矩?木有规矩!原则?搞的就是原则!职业?啥职业都是浮云,哥玩的就是全能!不同的世界,一样的激情,一个小人物一步步雄霸天下的故事,骷髅的风格,感动,爆发,热血永存!”
回复 轮回我们回家: 这部《库贝尔饭店》前世她是先皇最爱的女儿,本该享尽繁华受尽宠爱。却落得一个不得好死。在阴谋中父皇万箭穿心,母后辱为人彘。她以为他是爱她,最后才知他也是阴谋中的一人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如今她重生。毒她之命,杀父之仇,辱母之恨。又怎可不报?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“你不该是这样的,性格捉摸不定,阴狠毒辣。”“那我该是怎样,温和娴静?还是善良可人?”“我不知道,总之我会拦住你去送死。”“嗯,那我便杀了你。”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人面不知何处去,桃花依旧笑春风。
回复 剪水II :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!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!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,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、梦回大唐。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,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。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。可又有谁知道,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可又有谁知道,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,晨起暮落,千万年前如此,千万年后依然如此,只为了给世间照亮。可又有谁知道,那冰冷冷的天上,曾住着一群神仙,叫做祖神,默默镇守四方,梳理三界秩序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。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,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。才怪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某剑仙的远征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